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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项目-王式廓奖学金

《王式廓奖学金》以学术研究计划的严谨性为核心要求,遴选并资助艺术院校优秀研究生出国考察。此项目于2011年王式廓先生诞辰100周年时由王式廓夫人吴咸捐赠设立,她以一己之力继续像王式廓先生生前一样帮助年轻学生实现自己的梦想。奖学金用于资助学习优秀、有潜力、有独立思考能力和探索精神的学生提供到国外进行艺术考察研究的机会。是中央美院金额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奖学金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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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式廓奖学金》章程

(2013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学金名称

本奖学金以我国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王式廓先生的名字命名,全称为“王式廓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第二条 奖学金性质

本奖学金向中央美术学院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开放,用于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在暑期到国外进行一次艺术 考察研究。鉴于此性质,对外宣传的全称为《王式廓奖学金》 - 研究生国际交流考察项目。

第三条 奖学金的管理

本奖学金由中央美术学院、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王式廓家属共同管理。奖学金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王式 廓亲属委派两名,中央美术学院委派两名,中国青少年发展 基金会委派一名。奖学金设秘书处,负责奖学金初评和其它 日常工作,秘书处秘书由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处委派。理事会 每年 5 月期间召开一次理事会,选拔当年的获奖学生,并处 理其他重大决定。

第四条 奖学金的意义

王式廓先生是我国著名的革命现实主义画家、卓越的人民美术家和教育家。作为一个教育家,王式廓教授勤恳朴实, 诲人不倦,在几十年教学中,为我国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 秀画家和美术工作者。现在他们遍及祖国各地,很多已是著名的画家、教授和领导,成为我国美术事业的栋梁人物。王 式廓为我国美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长期严肃、刻苦 的艺术实践为中国的美术事业树立了一面最具有时代特征 的鲜明旗帜。王式廓一生非常重视艺术教育事业,为此倾注了大量的 心血。王式廓的家属希望继承这一传统,建立《王式廓奖学 金》,奖励学业优异的学生,鼓励他们不断进取,成为中国 艺术领域的有用之才。

第五条 奖学金的宗旨

本奖学金定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为有潜力、有独
立思考能力和探索精神的优秀学生提供一次到国外进行艺 术考察研究的机会。奖学金希望通过出国考察开阔他们的视 野,锻炼他们刻苦学习、独立钻研、大胆探索的精神和能力, 为他们在艺术上深造发展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学习机会。奖学 金将用于资助出国考察期间的必须费用,包括旅费、食住费 以及相关的学习费用。

第二章 奖励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 奖励对象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中央美术学院各院系的在校硕 士和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获奖条件

(一) 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热爱艺术; 

(二) 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相关法令、法规和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 

(三) 学习态度勤奋刻苦,专业成绩突出,各门功课成 绩优秀;

(四) 对出国考察有清楚完整的计划和目的,展现出独 立思考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探索意识;能够将这次考察与自身 在艺术领域的长期发展目标联系起来;

(五) 具有较好的外语及综合能力;

(六) 以前没有出国考察或学习经历的研究生优先考 虑。

第三章 评审工作

第八条 评审机构

奖学金秘书处挂靠在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处,负责奖学金申请者资格审查和组织初评;理事会负责获奖学生的最终确 定。 

第九条 评审、颁奖周期及获奖人数 

(一) 由奖学金秘书处产生候选名单,理事会在每年 5 月期间召开的理事会上确定的获奖学生; 

(二) 每年颁奖一次。奖学金分两期发放:第一期为每 年 7 月 1 日以前,第二期为获奖学生考察回国并获理事会批 准后; 

(三) 每次根据当年的可用资金,评选出原则上不少于 3 名获奖者,名额可适当增加。

第十条 奖学金申请程序

 (一) 获奖者通过本人申请、教师推荐和奖学金理事会 评选产生。申请程序包括: 

1. 奖学金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 奖学金申请人书面陈述艺术考察研究的计划、目的 国家、所需资金及安全承诺书;
3. 三名与申请人相关的教授提供书面推荐;
4. 奖学金申请时间为每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二) 获奖者完成考察研究项目后需向奖学金理事会
提交结项表、资金结算表及相关汇报材料;

(三) 奖学金的使用方法将根据实施情况和社会环境
的变化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评审程序

每年 5 月为奖学金理事会和秘书处对奖学金申请人的评审时间。评审工作分为初评、复评二个阶段。
(一) 初评:由秘书处组织初期评选工作,对申请人资 格、艺术考察目的国、导师及相关教授推荐进行全面评估和 审核,提出多于当年得奖人数一倍的候选名单; 

(二) 复评:理事会对候选名单复评,从中选出当年获奖者。具体人数根据资金情况确定。评选结果于当年 6 月底之前内在中央美术学院公布。

第十二条 奖学金评审原则

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审过程中 自觉接受业界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第四章 奖学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 奖学金管理机构

由王式廓亲属、中央美术学院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的相关负责人组成“王式廓奖学金”理事会,下设奖学金秘
书处。

第十四条 奖学金理事会的职责

(一) 指导、监督奖学金秘书处的工作; 

(二) 审查并批准授予奖学金人员的名单; 

(三) 监督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
(四) 监督管理基金运作;
(五) 制定和修改奖学金章程;
(六) 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第十五条 奖学金秘书处的职责

奖学金秘书处是实施理事会决议、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处。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 向学院师生宣传本奖学金的意义、目的和申请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与奖学金申请; 

(二) 发放、收取、审查申请表、推荐信;确保申请材 料完整有效;为理事会提供初选名单;
(三) 公示获奖名单; 

(四) 发放奖学金,并监督其使用; 

(五) 筹备理事会会议; (六) 接待来访咨询;处理学生、教师和相关人士的情 况反映和投诉等。 

第十六条 奖学金资金来源

本奖学金资金由王式廓亲属出资 2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学金的本金,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该专项奖学金, 并根据相关法律运作该资金。资金运作的年度收益用于每年 的学生奖励。每年的具体数额根据上年基金运作回报率确 定。

第十七条 奖学金发放标准

(一) 《王式廓奖学金》- 研究生国际交流考察项目不
分等级,每年评选不少于 3 名获奖者,资助金额为每人最高 不超过 6 万元人民币。
(二) 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公示以资鼓励。
(三) 原则上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奖学 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申请人的权利

凡被推荐或自荐的奖学金申请人,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 议,均可向奖学金秘书处提出申诉。奖学金秘书处接到申诉 后应立即调查、核实情况,尽快给予答复。若申诉人对答复 仍不满意,可直接向奖学金理事会申请复议。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章程行为的追究

奖学金理事会和秘书处成员在行使权力时,若其行为与 本章程精神相违,一经发现,应立即予以追究,并及时将处 理结果向各界公示。 

第二十条 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奖学金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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